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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9日 庶民的胜利(前传)本来按好莱坞传统,应该是有了Episode 2、3、4之后才出前传的。
不过Episode II仍属进行时,为解观众长夜漫漫之苦,先推出前传给大家一点小安慰。
若干年以前,当时申奥已然揭晓,但申博尚未成功,同志们仍在努力。
我在淮海路百脑汇买了一块D-Link网卡。
事后证明这是一块假D-Link:家里装了有线通,用该网卡上个10分钟就掉线,后来换了一块工程人员带的网卡才OK。
当时就怀疑是个假货,当即上网搜了下D-Link辨真伪的帖子。对比下来,已基本确认是假冒伪劣产品。
于是赶往百脑汇,掏出发票(还好当时记得开),要求无良JS退一赔一(消费者保护法有假货退一赔一的规定)。
其实一块网卡也才100多块钱,那店家却死活只同意退一,不肯赔一。
我也不与他多啰唣,直往工商局而去。
有句老话叫“官府衙门朝南开,有理没钱莫进来”,看来时至廿一世纪,这老话还没过时。
进得工商局说俺要投诉,人家就让俺去外边冷板凳候着。
从下午一点一直候到三点,才有位大腹便便(来,小朋友们跟我一起念,坡一安~骈,这里不能念成大便的便)的官样人物前来。
但见他满面油光,鼻孔向天,前襟倒比后襟长,腆着肚皮接见了俺。
三句话就打发了:你要告他卖假货,先去开个证明来!
我当时就差点骂娘了。我去开证明?要是这生产商在米国,我是不是还得打个飞的漂洋过海去拿证据啊?
我知道有“谁上诉谁举证”这一条,可那是刑法,对这本来就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案来讲,你这么做就不厚道了吧?应该让销售者拿出他是真货的证明才对呀!
还好的是,我打听了一下,D-Link网卡业务已被神州数码收购,而神州数码在上海有研发中心,我终于不必冒着生命危险跑去宝岛台湾搜集证据了。
于是又浪费一天去神州数码收集证据。耐心等待半日后,终于收得其书面鉴定结果,确凿无疑是假货了。
再次拜访工商局面见官老爷,仰其鼻息,忍其呵责写下了丧权辱国的十三条……啊对不起,是案情陈述。
由于误了我的工,还害得我到处跑腿搜集证据,我就老实不客气将公司误工费证明跟车票一起算上了,大概总计要求其退赔500元左右。
于是被告知回家去等。
其后三天一催五日一请,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,得到传令到百脑汇解决。
到了百脑汇就觉得气氛不对。
官老爷拉了JS,进一格子间密谈。期间JS上烟进火,言谈甚欢,令我几疑进了匪窝。
终于官匪商谈完毕,出来将钞票打赏了小人。
官老爷临走还谆谆教导在下,以后不要搞这么多事出来烦他老人家。
在下自然是洗耳恭听,并有理有力有节地指出,您老这样官商勾结鱼肉百姓是不对地,同时耐心教导作为人民公仆您应为人民办事而非为人民币办事。
官老爷自然暴跳如雷,若非旁人拉得紧,恐怕在下这条贱命就要当场去了泰半。
结案陈词:
1、庶民(在下)做刁民不是第一次了,还是有些历史的。
2、作为弱势群体不是你的错,但要是作为弱势群体还要去找茬,那你就沦落为最不招人待见的货色。
3、与JS斗固然其乐无穷,与官老爷斗,却也不失为锻炼胆量之良方。
最后附送名词解释:
JS=奸商,曾经的网络常见词,近来似乎已经Out了。 评论 (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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